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12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組織機構、職務職稱英文譯法的通用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組織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地址及職務職稱的英文譯法。前言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提出并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日報社、北京標準化協會。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柳蔭、劉洋、黃慶、盧津蘭、劉式南、朱淵、潘忠明、宋國建、盧京昌、王瑛、楊洋、王文、周琛、黃麗華、張五星、宋冬娜、劉洪朗、許曉寧、李文峰、王海虹、周巧霖、馬曉蕾。本標準于2008年8月1日首次發布。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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