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18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稀土一般術語、稀土礦產品和富集物、稀土金屬及其化合物、稀土合金、稀土功能材料、稀土應用產品、稀土生產工藝、稀土可回收物料及其他相關方面的常用的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稀土生產、應用、檢驗、流通、科研和教學等領域,作為統一技術用語的依據。前言
本標準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 GB/T15676—1995《稀土術語》。本標準與 GB/T15676—1995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修改了章條結構,標準分為“稀土一般術語、稀土礦產品和富集物、稀土金屬及其化合物、稀土合金、稀土功能材料、稀土應用產品、稀土生產工藝、稀土可回收物料”8個部分,代替原標準“稀土一般術語、稀土礦產品和富集物、稀土鐵合金和鑄鐵、稀土產品、稀土應用產品、生產工藝、分析檢驗和稀土其他方面常用的名詞術語定義”的8個部分;———將原標準的“稀土鐵合金和鑄鐵”章條分別移入“稀土合金”與“稀土應用產品”章條,將原標準的“稀土產品”章條細化為“稀土金屬及其化合物”與“稀土功能材料”章條;———增加了稀土功能材料章條,按類別給出了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儲氫材料、稀土拋光材料、稀土發光材料等相關術語(見6.1~6.16);———增加了稀土可回收物料章條,按類別給出了稀土廢液、廢氣、廢渣等相關術語(見9.1~9.4);———刪除了原標準的“分析檢驗常用的術語和定義”章條(見1995年版的第8章);———刪除了原標準的“稀土其他方面術語和定義”(見1995年版的第9章);———共刪除了30個條目、增加了275個條目。本標準由全國稀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29)提出并歸口。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包頭稀土研究院、國家稀土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有色金屬技術經濟研究院、鋼鐵研究總院功能材料研究所、北京工業大學循環經濟研究院、廈門通士達新材料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科學院長春應用化學研究所、虔東稀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陰加華新材料資源有限公司、廣東珠江稀土有限公司、贛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稀土金屬材料研究院、昆明貴研催化劑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大學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四川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許濤、楊占峰、張志宏、閆慧忠、朱玉華、高蘭、解萍、王春筍、許延輝、王小青、劉國征、黃焦宏、孫良成、江麗萍、郝茜、沈雷軍、張瑞祥、袁利兵、張忠義、朱明剛、張珂、吳玉峰、魏嵐、欒文洲、張德平、姚南紅、謝建偉、金燕華、陳燕、劉榮麗、翁國慶、王向紅、趙明靜、閆宏偉、王峰、張光睿、陳友三、何靜、孫聆東、楊冬霞、鄭德。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T15676—1995。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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