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18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再生滌綸短纖維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以回收的聚酯(PET)為原料經熔融紡絲生產的,線密度為0.8dtex~6.7dtex紗用再生滌綸短纖維、線密度為0.8dtex~22.2dtex非織造用再生滌綸短纖維及線密度為0.8dtex~33.3dtex充填用再生滌綸短纖維。線密度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再生滌綸短纖維可參照使用。其它類型的再生滌綸短纖維亦可參照使用。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FZ/T52010—2009《再生滌綸短纖維》。本標準與FZ/T52010—200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適用范圍:紗用和無紡用的線密度由0.9dtex~11.1dtex,調整成紗用為0.8dtex~6.7dtex、非織造用為0.8dtex~22.2dtex;充填用的線密度由2.8dtex~27.8dtex調整成0.8dtex~33.3dtex(見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GB/T17593(所有部分)《紡織品 重金屬的測定》,刪除FZ/T50009.4《中空滌綸短纖維膨松性和纖維彈性試驗方法》(見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術語和定義部分對有硅、無硅定義進行了修改,增加了有關生態紡織品的術語:嬰幼兒用品、直接接觸皮膚用品、非直接接觸皮膚用品和裝飾材料(見第3章,2009年版的第3章);———修改產品標識方式(見4.2,2009年版的4.2);———技術要求部分(見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紗用再生滌綸短纖維從一等品、合格品兩檔改成優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檔,棉型的性能項目中增加斷裂強度變異系數指標;● 調整表1、表2和表3中的指標值;● 增加了可萃取重金屬檢測項目列為表4。本標準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本標準由上海市紡織工業技術監督所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寧波大發化纖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炬德化纖有限公司、杭州貝斯特化纖有限公司、福建省長樂市立峰紡織有限公司、福建鑫華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江南化纖有限公司、杭州海科纖維有限公司、張家港市安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廣東秋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絲源祥再生纖維有限公司、遼寧勝達化纖有限公司、肇慶天富新合纖有限公司、揚州天富龍汽車內飾纖維有限公司、杭州永星塑料化纖有限公司、濠錦化纖(福州)有限公司、中浪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上海市紡織工業技術監督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邢喜全、錢軍、陳炳根、魏燕瓊、解新平、粘偉誠、孫華、李軍、李紀安、馬俊濱、帥啟明、錢鑫、譚亦武、朱大慶、陳雪、劉黎明、王成、林世東、周禎德。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FZ/T52010—2009。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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