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19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刑事案件的命名規則。本標準適用于公安信息化數據的處理、交換和共享。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GA397.3—2002《經濟犯罪案件管理信息系統技術規范 第3部分:案件名稱組成方法》,與GA397.3—2002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標準名稱由《經濟犯罪案件管理信息系統技術規范 第3部分:案件名稱組成方法》改為《刑事案件命名規則》;———在案件名稱命名第2部分補充了4種命名方法,特別增加了嫌疑主體不明類案件的命名規則,對不同情況下案件名稱的命名規則進行說明(見第3章,2002年版的第3章)。本標準由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提出。本標準由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韓浩、張宏偉、司文、石愛臣、張梟凡、化鈺瓊、王方、孫琦。本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A397.3—2002。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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