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19
標準簡介
GB/T16903的本部分規定了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原則和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 本部分不適用于安全標志和道路交通標志的設計。前言
GB/T16903是《圖形符號表示規則》系列國家標準之一。該系列國家標準的結構和名稱如下:a) GB/T16900《圖形符號表示規則 總則》。b) GB/T16901《技術文件用圖形符號表示規則》,分為以下三個部分:---第1部分:基本規則;---第2部分:圖形符號(包括基準符號庫中的圖形符號)的計算機電子文件格式規范及其交換要求;---第3部分:連接點、網絡及其編碼的分類。c) GB/T16902《設備用圖形符號表示規則》,分為以下四個部分:---第1部分:原形符號;---第2部分:箭頭的形式和使用;---第3部分:應用導則;---第4部分:屏幕和顯示器用圖形符號(圖標)的適用規則。d) GB/T16903《標志用圖形符號表示規則》,分為以下兩個部分:---第1部分: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原則;---第2部分:測試程序。本部分是GB/T16903的第1部分。本部分與ISO22727:2007《圖形符號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要求》(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本部分根據ISO22727:2007重新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6903.1-1997《圖形符號表示規則 標志用圖形符號 第1部分:圖形標志的形成》和GB/T14543-1993《標志用圖形符號的視覺設計原則》。本部分與GB/T16903.1-1997 和GB/T14543-199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將標準適用范圍調整為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刪除標準中與標志設計有關的規定,例如幾何形狀(GB/T16903.1-1997第3章);---刪除術語表觀大小和斜置正方形(GB/T16903.1-1997中的3.1和3.2),并將部分術語按*新術語標準的規定進行了調整,例如將圖形符號要素調整為符號要素(GB/T14543-1993中的3.1,本部分的3.3);---修改了原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模板并增加了帶有否定直杠的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模板(GB/T14543-1993中的7.1,本部分中的7.1和7.2)。本部分的附錄A 和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部分由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9)提出并歸口。本部分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徐悲鴻藝術學院、北京市地鐵線路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陳永權、白殿一、張亮、鄒傳瑜、安姚舜、周克。原標準于1986年首次發布(標準編號為GB/T7093.4-1986),1997年**次修訂時標準編號改為GB/T16903.1-1997,本次為第二次修訂。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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