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19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國際貿易用電子數據交換協議樣本。 本標準適用于參與方之間國際貿易電子數據交換,而不適用于其他參與方之間的商業合同。前言
本標準修改采用聯合國歐經會貿易程序簡化與電子業務委員會(UN/CEFACT)第26號建議《國際貿易用電子數據交換協議》。本標準與UN/CEFACT第26號建議的主要差異如下:———UN/CEFACT第26號建議由交換協議樣本、實施指南,以及技術附錄核查表3個部分組成,而本標準將交換協議樣本作為標準的正文,而將實施指南和技術附錄核查表分別作為標準的附錄A 和附錄B。———對章條號作了調整。本標準代替GB/T17629—1998《電子數據交換的國際商用交換協議樣本》。本標準與GB/T17629—1998相比主要變化為:———將原標準的名稱《電子數據交換的國際商用交換協議樣本》修改為《國際貿易用電子數據交換協議樣本》;———修改了標準的前言;———增加了標準的引言;———根據GB/T1.1的規定增加了第1章“范圍”;———將原標準的資料性附錄B“交換協議樣本實施指南”改為規范性附錄A;———將原標準的規范性附錄A“技術附錄核查表”改為規范性附錄B。本標準的附錄A 和附錄B均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由全國電子業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商務部配額許可證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涵景、鐘小林、王凌云、劉穎、隋媛、李佳偉、馬建紅、熊虹艷。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T17629—1998。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