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1
標準簡介
本標準是根據文化部1963年8月12日頒布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標志制作說明和標志式樣》[(63)文物平字第1160號]、國家文物局1991年3月25日發布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標志說明、記錄檔案和保管機構工作規范(試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文件、法規的要求編寫的,增加了對文物保護單位說明牌的部分要求。 為適應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管理領域標準化的戰略要求,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文物保護單位標志的形式、內容和使用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前言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國文化遺產標志管理辦法》,國家文物局文物政發[2006]5號,2006年2月6日發布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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