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1
標準簡介
GB/T2423的本部分給出了確定試驗樣品在承受依次由溫度、濕熱和低氣壓(必要時)等環境應力組成的環境條件時的環境適應性的一種標準的組合試驗方法。 施加應力的次序與試驗步驟轉換時的環境條件已經選定,以便加速并強化與自然氣候條件相同的劣化機理。 注:自然界環境條件的分類分級見GB/T4797和GB/T4798。 當劣化機理相同且滿足規定的試驗要求時,本部分也可作為編寫類似試驗方法的基礎。 在本試驗中,試驗樣品按標準順序接受環境試驗,并按GB/T2421.1—2008附錄A 規定的代號分類,只是第3組數字用于表示第5步:交變濕熱試驗Db的周期數(見GB/T2423.4—2008第5章)。在 本部分中,-/-/56、40/-/-等氣候類型中的短劃線可用55/100/56、25/085/56、40/085/21等組合中適合于該位置的任何標準值代替,如需要改變,有關規范應為所選試驗方法的每個步驟提供所需的資料(見第8章)。 本試驗常被安排在與機械應力有關的其他試驗如端子強度試驗、可焊性試驗和振動試驗之后進行,以作為確定試驗樣品的密封性是否損壞的方法。前言
本部分為GB/T2423的第45部分,GB/T2423標準的組成部分見資料性附錄NA。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部分代替GB/T2423.45—1997《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Z/ABDM:氣候順序》,與之相比,主要變化如下:———一致性程度不同(1997版為等同采用,這一版為修改采用);———第1章的**段進行了編輯性的調整;———關于規范性引用文件,具體調整如下:● 用GB/T4797代替了IEC60721-2;● 用GB/T4798代替了IEC60721-3;———第2章中引用了采用國際標準的國家標準;———第4章“在使用能逐步建立該順序中……的專用試驗箱時”改成了“在使用能滿足該順序中的……單一試驗箱時”;———第5章中“嚴酷等級主要由……氣壓和試驗持續時間決定,如要求選用低氣壓試驗(IEC68-2-3第4章),嚴酷等級*后一項則是本標準8.2.5的濕熱試驗周期數”改成了“嚴酷等級主要由……氣壓和試驗持續時間[如要求選用低氣壓試驗(GB/T2423.21—2008 第4章)]決定,*后一項是本部分8.2.5的濕熱試驗周期數”;———將本部分中“試驗Aa”“試驗Ba”改為“試驗Ab”“試驗Bb”;———第7章中“接受”改成了“進行”;———將8.2.5中的“尺寸檢測和功能檢測”全部改成了“尺寸檢查和功能檢查”;———將8.3.1中的“(含8.2.1和8.2.4)”和8.4.1中的“(含8.2.1和8.2.3)”去掉;———圖1、圖2、圖3中“非強制”改成了“選用”;———將圖3的“IEC標準”一欄改為“GB/T 標準”;———圖4中“1h30”改成了“1.5h”;———附錄A.1中的“……末尾”改成“……結束時”;———附錄B.3中的“專用試驗箱”改成“單一試驗箱”;———增加了資料性附錄“GB/T2423標準的組成部分”(見附錄NA)。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068-2-61:1991《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Z/ABDM:氣候順序》。本部分與IEC60068-2-61:1991的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如下:———關于規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術性差異的調整,以適應我國的技術條件,具體調整如下:● 用等同采用IEC60068-2-1:2007的GB/T2423.1—2008,代替了IEC60068-2-1:1990;● 用等同采用IEC60068-2-2:2007的GB/T2423.2—2008,代替了IEC60068-2-2:1974及IEC60068-2-2A:1976第1次補充;● 用等同采用IEC60068-2-30:2005的GB/T2423.4—2008,代替了IEC60068-2-30:1980;● 用等同采用IEC60068-3-4:2001的GB/T2424.2—2005,代替了IEC60068-2-28:1980;● 用GB/T4797代替了IEC60721-2;● 用GB/T4798代替了IEC60721-3;GB/T2423.45—2012———將國際標準中的“試驗Aa”“試驗Ba”改為本部分的“試驗Ab”“試驗Bb”,“試驗Aa”“試驗Ba”在現行標準中已刪除;———將圖3的“IEC標準”一欄改為“GB/T 標準”。本部分與IEC60068-2-61:1991相比,主要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本國際標準”一詞改為“本部分”;———刪除了IEC60068-2-61:1991的前言和引言,增加了國家標準前言;———將國際標準的第1章的標題“目的”改成了本部分的第1章“范圍”;———引用了采用國際標準的國家標準;———第5章中“如要求選用低氣壓試驗”這句移到了“氣壓和試驗持續時間”之后。本部分由全國電工電子產品環境條件與環境試驗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8)提出并歸口。本部分由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負責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嬋、王俊、吳颯、許雪冬。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T2423.45—1997。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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