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3
標準簡介
本部分規定了對電渣重熔爐有關人身裝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適用于通過直接加熱導電爐渣來重熔或精煉金屬的電熱裝置。前言
本部分除第16章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GB5959《電熱裝置的安全》有如下12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對電弧爐裝置的特殊要求;———第3部分:對感應和導電加熱裝置以及感應熔煉裝置的特殊要求;———第4部分:對電阻加熱設備的特殊要求;———第41部分:對電阻加熱設備———玻璃加熱和熔化設備的特殊要求;———第5部分:等離子裝置的安全規范;———第6部分:工業微波加熱設備的安全規范;———第7部分:對具有電子槍的裝置的特殊要求;———第8部分:對電渣重熔爐的特殊要求;———第9部分:對高頻介質加熱裝置的特殊要求;———第10部分:對工商業用電阻仿形加熱系統的特殊要求;———第11部分:對金屬液電磁攪拌、輸送或澆注裝置的特殊要求。本部分為GB5959的第8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19-8:2005《電熱裝置的安全 第8部分:對電渣重熔爐的特殊要求》(第二版,英文版)同時起草修改。IEC60519-8:2005要據本部分翻譯起草。本部分代替GB 5959.8-1989《電熱設備的安全 第八部分:對電渣重熔爐的特殊要求》,與后者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僅列項目名稱):——根據GB 5959.1文本結構,將標準由原來的第7章增加為對應的16章,編號、標題全部重新改排;全文“本標準”改為“本部分”;——原標題“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改為“范圍”;增加“有關人身裝置安全的特殊要求”規定;修改適用范圍為“適用于通過直接加熱導電爐渣來重熔或精煉金屬的電熱裝置”;增加“本部分應與GB 5959.1-2005《電氣裝置的安全 **部分:通用部分》和GB/T 10066.8-2006《電熱裝置的試驗方法 第8部分:電渣重熔爐》中的相關規定”;——增加“規范性引用文件”章,引用GB/T 2900.23、GB 5959.1和GB/T 10066.8;——增加“3.1 多工位結構”的術語和定義;——增加“電熱裝置按電壓區段的分類”章,引用GB 5959.1-2005中的第4章,對其4.1補充“電壓區段是指熔煉電源輸出端開路額定電壓”;——增加“電熱裝置按頻率區段的分類”章,引用GB 5959.1-2005中的第5章;——在“6 一般要求”中,引用GB 5959.1-2005中的第6章;——原第6章改為“6.1.2補充”,文字修改為“化渣爐和結晶器的工作區域應配備有排煙和凈化裝置”;——原標準3.1.1改為6.2.13,保留a)、b)項,刪去c)項;——原標準3.2.1改為6.2.14;a)新增“對于單臂多工位的同軸電渣爐,推薦供電電源回路接地,不推薦用底盤接地。若主電路多重接地,應注意各接地點之間的電流和流經爐子構件的電流。在任何情況下禁止操作人員觸及危險電壓”;b)改為:“任何一臺熔煉工位處于停止狀態時,必須斷開該供電回路,但仍要接地;”——對GB 5959.1-2005中6.4,增加“6.4.6必須采用有效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不受到超過國家標準的電磁場的侵害”;——原標準5.1改為6.6.7;——原標準5.2改為6.6.8,增加“冷卻水入口溫度不應低于環境的露點溫度,以避免水冷部件表面結露”;——原標準5.3改為6.6.9;——增加“隔離和開合”章,引用GB 5959.1-2005中的第7章;——原標準3.1.2改為7.3;——原標準3.2.3改為7.4;——增加“與電網的連接和內部連接”章,引用GB 5959.1-2005第8章;——增加“過電流保護”章,引用GB 5959.1-2005第9章;——增加“控制電路和控制功能”章,引用GB 5959.1-2005第12章;——原標準3.3.1改為12.3;——原標準3.3.2改為12.4;——增加“熱影響的防護”章,引用GB 5959.1-2005第13章;——原標準4.1改為13.6;——原標準4.3改為13.7;——原標準4.4改為13.8,增補“應該穿戴防護服、如手套、勞保鞋、防護鏡和非金屬安全帽等”;——增加“防火和防爆”章,引用GB 5959.1-2005第14章;——增加下列條文(僅列編號和標題): 14.1 防止結晶器和底盤燒穿 14.2 爐渣的水分要求 14.3 結晶器與底盤的連接 14.4 防止熔煉站附近區域積水 14.5 具有密閉熔煉室電渣爐的要求——增加“銘牌、標記和技術文件”章,引用GB 5959.1-2005第15章;——增加“15.1.1補充:1)主電路連接的識別標記,如爐子主電路圖的標號”;——增加“15.1.3補充:銘牌推薦置于爐子主控屏上。當裝置的任何部分在細節上有重要的更改時,應更新銘牌”;——增加“電熱設備的檢查和交付使用須知以及使用和維護說明”章,引用GB 5959.1-2005第16章;——增加“16.1 補充:有關隔離的具體要求應在單獨的說明書中有規定。這些要求應張貼在開關操作區域和(或)給有關人員發放獲得認可的說明書”;——增加“16.5 在準備和熔煉階段的附加要求”;——原標準7.1改為16.5.1;——原標準7.2改為16.5.2;——原標準7.3改為16.5.3;——原標準7.4改為16.5.4;——增加“16.5.5需要監視和維護的各種零部件,如電氣絕緣件、電*橫臂、電*夾持裝置、水冷部件、伺服電機等應設置類似梯子、平臺、通道和其他一些設施使用操作人員能容易接近”;——原標準7.5改為16.5.6;——原標準7.6改為16.5.7;——增加“16.5.8應警告工作人員與爐子有關的各種危險。應用警告牌警告他們不要接近爐子下面的任何危險區域以及載流導體的區域。這些危險區域的入口應用一個或多個柵欄擋住,盡量做到合理實用”;——增加“16.5.9只有當模臂不帶電時,才能進行電*的松開和夾緊、交換電*等相關操作”;——增加附錄A;——原標準4.2改為A.4。本部分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本部分由全國工業電熱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東北大學、西安電爐研究所、濰坊星河結晶器有限責任公司、長春電爐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特鋼集團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振吳電爐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星州變壓器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姜周華、劉西萍、閆立懿、于景潤、胡顯坤、姜立新、薛永生、聶永銘。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 5959.8-1989。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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