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3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含氧化性物質的化學氧氣發生器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性能試驗、包裝規定和檢驗規則。本 標準適用于含氧化性物質的化學氧氣發生器的標記和檢驗,不適用于含有爆炸式啟動裝置且列入第1類的化學氧氣發生器的檢驗。前言
本標準第4章、第5章、第7章和第8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與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第十六修訂版)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本 標準由全國危險化學品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51)提出并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江南大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利兵、李寧濤、李學洋、熊中強、韓偉、趙琢。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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