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5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中暑的診斷和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中暑的診斷和處理。前言
本標準的第 4 章、5 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照 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 GBZ 41-2002《職業性中暑診斷標準》。與 GBZ 41-2002 相比,主要修改內容如下:——修改了診斷原則;——刪除了診斷分級;——修改了中暑先兆、熱痙攣、熱衰竭、熱射病的描述;——調整了處理原則的內容;——修改了附錄 A 的內容。本標準起草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業病醫院、同濟大學附屬上海市肺科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重慶市職業病防治院、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武漢市職業病防治院。本標準起草人:李婷、阮艷君、吳冬梅、楊成新、王剛、張靜波、魏桃英、易桂林、王永義、梅良英。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 11508-1989;——GBZ 41-2002。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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