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6
標準簡介
本標準適用于鉻渣的解毒、綜合利用、*終處置及這些過程中所涉及的鉻渣的識別、堆放、挖掘、包裝和運輸、貯存等環節的環境保護和污染控制,鉻渣解毒產物和綜合利用產品的安全性評價,以及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有鈣焙燒工藝生產鉻鹽產生的含鉻廢渣。對其他鉻鹽生產工藝產生的含鉻廢渣以及其他含六價鉻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參照本標準執行。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相關法律和法規, 落實“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2006-2010)”,實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發布的《鉻渣污染綜合整治行動方案》,確保環境安全、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為暫行標準,待國家有關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實施后,按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水泥科學與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7 年4 月13 日批準。本標準自2007 年5 月1 日起實施。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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