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6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專為水質特征提供的術語。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質詞匯,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對《水質 詞匯 **部分和第二部分》(GB6816-86)和《水質 詞匯 第三部分~第七部分》(GB11915-89)的修訂。本標準分別首次發布于1986 年和1989 年,原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本次為**次修訂。修訂后的標準分為七部分:1、水質 詞匯 **部分;2、水質 詞匯 第二部分;3、水質 詞匯 第三部分;4、水質 詞匯 第四部分;5、水質 詞匯 第五部分;6、水質 詞匯 第六部分;7、水質 詞匯 第七部分。本部分詞匯的定義是專為水質特征提供的術語,內容主要包括水質詞匯第六部分的術語及定義(包括對應的英文術語),它與目前國內外出版的名詞術語可能相同,但應用于不同領域時,它們的定義也可能不同。本部分詞匯等效采用國際標準《水質詞匯—第6 部分》(ISO 6107.6-2004),英文詞條與ISO 6107.6-2004 保持一致。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6 年10 月10 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詞匯 **部分和第二部分》(GB6816-86)和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9 年12月25 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詞匯 第三部分~第七部分》(GB11915-89)廢止。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遼寧省環境監測實驗中心。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0 年11 月5 日批準。本標準自2011 年3 月1 日起實施。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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