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1-02
標準簡介
本部分規定了深圳市電動汽車充電站及充電樁設計應遵循的電能質量的要求、電氣照明、防雷、接地和檢測、電氣測量和計量、監控系統、充電站安全防護的設計等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深圳市電動汽車充電站及充電樁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的設計和建設工作。 本部分不適用于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站的設計和建設。前言
SZDB/Z 29 《電動汽車充電系統技術規范》已經或計劃發布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第 2 部分:充電站及充電樁設計規范; ——第 3 部分:非車載充電機; ——第 4 部分:車載充電機; ——第 5 部分:交流充電樁; ——第 6 部分:充電站監控管理系統; ——第 7 部分:非車載充電機電氣接口; ——第 8 部分:非車載充電機監控單元與電池管理系統通信協議; ——第 9 部分:城市電動公共汽車充電站; ——第 10 部分:150A 三相交流充電接口; ——第 11 部分:150A 三相交流充電通信協議。 本部分為SZDB/Z 29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SZDB/Z 29.2-2011《電動汽車充電系統技術規范 第2部分:充電站及充電樁設計規范》,與SZDB/Z 29.2-2011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刪除了原“城市電動汽車充電站”的術語及標準文本中相應的內容(2011版第3.1條); 2、新增充電站、充電樁相關術語(見第3章); 3、新增與自行式立體充電站、垂直循環式立體充電站、地下車庫充電站建設相關的內容; 4、刪除了原“主要電氣設備的選擇”的內容(2011版第6.3條); 5、修改了防雷的要求(2011版第9章); 6、修改了消防的要求(2011版第12.1條); 本部分由深圳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深圳市防雷中心、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深圳奧特迅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元正能源系統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銳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深圳新能電力開發設計院有限公司、南方電網科學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科創標準服務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牛凱華、王騰飛、齊添、王益群、索婭、高寧、安文、孫丹波、相升林、楊桂芬、梁曉峰、李志剛、李永生、章錕、陳昊哲、章登清、徐征鵬、黃祖雄、占其君、林東昭、張江、胡定高、徐興軍、彭暉、傅眧、賴璐、陳永忠、陳榮江、錢斌。 本部分于2010年首次發布,2011年**次修訂,2015年第二次修訂增加第10部分、第11部分。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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