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1-03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基本原則、分級和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開展微生物相關的研究、教學、檢測、診斷等活動實驗室。前言
本標準全部為強制性條款。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WS 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WS 233—2002同時廢止。 本標準與WS 233—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部分(見第 2 章,2002 年版的第 3 章); ——修改了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基本原則、要求,從實驗室的設施、設計、環境、儀器設備、人員管理、操作規范、消毒滅菌等進行細致規范(見第 4、5、6、7 章,2002 年版的第 4、5、6、7章); ——修改了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見第 5 章,2002 年版的 4.7); ——增加了加強型 BSL-2 實驗室(見 6.3.2); ——修改了脊椎動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設計原則、基本要求等(見 6.6.1、6.6.2、6.6.3、6.6.4,2002 年版的第 7 章); ——增加了無脊椎動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基本要求(見 6.6.5); ——增加了消毒與滅菌(見 7.7); ——刪除了 2002 年版的附錄(見 2002 年版的附錄 A、附錄 B、附錄 C);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 A、附錄 B、附錄 C、附錄 D。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實驗動物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病原生物學研究所、復旦大學、軍事醫學科學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天津國家生物防護裝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武桂珍、趙赤鴻、韓俊、王貴杰、瞿滌、魏強、李振軍、秦川、魏強、王健偉、祁建城、畢振強、梁米芳、林仲、史智揚、陳宗勝、翟培軍、王榮、張曙霞。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史版本發布情況為: ——WS 233—2002。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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