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b 時間:2022-11-23 來源:互聯網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和《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廣東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粵環發〔2017〕2號,以下簡稱《省規劃》)《東莞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8-2020年)》(東環〔2018〕122號,以下簡稱《市規劃》)的要求,為進一步明確、細化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各項任務,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進我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確保《省規劃》《市規劃》的有效實施,力爭完成省、市有關目標要求,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基本方略,按照中央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和“減總量,保質量,防風險,強監管”的總體思路,以保障重金屬環境安全和保護群眾健康為目的,全面深化重點行業和重點防控區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著力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控體系現代化,對重金屬環境風險隱患進行有效管控,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污染物減排目標
到2020年,全市**、二類企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第三類企業應嚴格實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其中,**類企業,指2013年在產和停產的所有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第二類企業,指2014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產,且在2018年4月17日及之前(《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環土壤〔2018〕22號)印發前)批復環境影響評價的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第三類企業,指2018年4月17日后批復環境影響評價的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
(二)環境質量目標
全市城鎮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重點污染物指標穩定達標率****;地表水國控斷面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達標率****;重點區域水環境監測斷面主要防控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達標率****;大氣環境質量指標達標率****。
(三)重點項目目標
到2020年底前,完成7家重金屬污染企業淘汰工作、91家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26家重點企業清潔化改造工作、4個電鍍園區升級改造項目、16家電鍍企業污染防治技術示范項目、5個土壤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項目、4個重金屬監測能力建設項目。(詳見附件1-7)
三、主要任務
(一)嚴格涉重金屬項目環境準入
1.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優化產業布局。強化重金屬排放建設項目監管,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電鍍)、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印制電路板)、皮革及其制品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加強重金屬企業工廠搬遷場地的工業用地風險防控,加強土地使用性質改變風險防控。鼓勵使用產污強度低、能耗低、清潔生產水平高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參與,各鎮街(園區)落實〕
2.嚴格控制新增涉重點重金屬企業。所有新、改、擴建涉重點重金屬項目,需經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審查。麻涌鎮、虎門鎮、長安鎮、沙田鎮等4個市一類重點防控區內禁止新、擴建增加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現有技術改造項目應通過實施“區域削減”,實現增產減污。其他市二類重點防控區新、改、擴建重點重金屬排放項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堅持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原則,其選址、規模、工藝、裝備、資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項內容均應符合環保標準要求;對無重金屬總量指標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涉重金屬項目不予受理和審批其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文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3.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項目時,要將重金屬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與健康風險評價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科學確定環境安全防護距離,保障周邊群眾健康。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環保設施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建立環保工程施工監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推進重金屬排放企業場所和周邊區域環境污染狀況評估試點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二)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
4.建立健全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按照“退出一批、提升一批、控制一批”的思路,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及有關行業調整振興規劃,逐步建立健全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電鍍)、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業(印制電路板)、皮革及其制品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行業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則,引導企業進行資產整合,實施技術改造和產業優化升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各鎮街(園區)參與〕
5.依法淘汰落后產能。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經濟手段和必要合法、合理的行政手段,嚴格執行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標準、技術等綜合標準,依法依規嚴格監管,加快推動落后和過剩產能退出工作。加強對落后產能工作的監督考核,依法關停電鍍園區外污染嚴重、難以治理又拒不進入電鍍園區的企業,并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對主動淘汰落后產能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協助其積*爭取省級、中央財政的支持。〔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各鎮街(園區)參與〕
6.逐步淘汰落后產品。逐步淘汰現有鎘鎳電池、含汞電池、水銀體溫計和血壓計、非醫用非電子測量儀器、普通照明白熾燈等落后產品。〔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各鎮街(園區)參與〕
7.排查并公布未達標涉重金屬企業名單。全面推進“雙隨機”抽查制度,實行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探索實施企業超標排放計分量化管理,定期將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者重點污染物排放超總量的企業向社會公布。〔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各鎮街(園區)參與〕
(三)推進涉重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8.依法全面推進涉重金屬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分批次將涉重金屬企業納入至年度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結合國家實施“水十條”、“土十條”的重要契機,持續推動涉重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街(園區)參與〕
9.全面提升清潔生產水平。以金屬表面處理與熱處理加工行業、皮革及其制品制造行業為重點,大力開展清潔生產技術示范項目,推廣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環保達標、資源綜合利用效果顯著的生產工藝,提高行業清潔生產水平。組織專家對完成清潔生產審核的涉重金屬企業開展評估驗收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清潔生產審核確定的重金屬污染減排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鎮街(園區)參與〕
(四)加強涉重污染行業綜合整治
10.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行業。實施電鍍企業清潔化改造,全面推廣三價鉻鍍鉻、鍍鋅層鈍化非六價鉻轉化膜等工藝技術,推廣使用間歇逆流清洗等電鍍清洗水減量化技術;推廣采用鍍鉻、鍍鎳、鍍銅溶液凈化回收技術,減少重金屬末端排放。加快推進市域范圍內電鍍企業污水治理設施的升級改造,實施企業在全指標達標排放基礎上進行深度處理,提升廢水回用率,2020年底前,廢水回用率達60%以上。加強車間酸霧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強化無組織酸霧排放收集處理,收集率達90%以上,實現廢氣重金屬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各鎮街(園區)落實〕
11.皮革及其制品制造業。鼓勵企業采用藍濕皮和成品革進行加工,減少生皮加工帶來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大力推廣高吸收鉻鞣技術,鼓勵企業使用無鉻技術,減少生產環節鉻的排放;推廣鉻鞣廢液資源化利用技術,減少末端鉻排放。加快推進企業廢水治理設施的提標升級改造,強化廢水的分質處理,實現污染物全指標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12.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重點加強硫鐵礦焙燒制酸等涉鉈典型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升級改造,強化廢氣和廢水中鉈等重金屬的協同處理控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加強企業原料和廢渣堆放存儲場所的規范化建設,禁止露天堆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五)推進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工作
13.加快推進長安鎮、虎門鎮、麻涌鎮以及沙田鎮的4個已建成統一定點環保基地的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和廢水深度處理回用,鼓勵有條件的電鍍園區建設配套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加快實施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電鍍)、電子元件及組件制造業企業的入園搬遷,推動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電鍍)、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業(印制電路板)園區化、專業化發展。引導企業實施清潔化改造,降低重金屬排放總量。2020年底前,完成電鍍園區升級改造項目(詳見附件4),實現電鍍園區升級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六)深化土壤環境污染治理力度
14.加快土壤修復示范工程建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全面開展重金屬污染典型區域土壤污染治理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到2020年,麻涌鎮協忠電鍍工業區場地、石碣鎮典型重金屬污染農田、洪梅鎮河西工業園等土壤環境調查與污染修復示范項目取得明顯成效。逐步推廣示范經驗,各鎮街(園區)對耕地重點超標區域、工業搬遷場地、受污染耕地開展重金屬土壤修復工作,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15.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糧食局 轉發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粵環函〔2018〕1222號)的要求,繼續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以耕地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區域為重點,聚焦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電鍍)等涉鎘重金屬行業企業,優先管控耕地鎘污染風險。〔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各鎮街(園區)落實〕
16.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的通知》(環土壤〔2018〕41號)要求,推進全市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切實防控環境污染風險。落實《廣東省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工作方案》,對已列入排查清單的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開展現場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建立全市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整治清單,對清單內的堆存場所實行“一源一檔”,確保整治到位,逐一銷號,從源頭實施管控,防止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與,各鎮街(園區)落實〕
(七)強化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
17.加強涉重金屬工業園區環境管理。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入園標準,科學評估電鍍園區環境風險,制定園區風險防范工程措施。完善事故應急體系,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全面提升園區風險防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18.加強重點行業污染源環境風險管控。開展涉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風險申報工作,全面掌握企業環境風險現狀,并逐步將企業環境風險及含重金屬原輔材料納入常態化管理。建立環境風險隱患自查制度,企事業單位須定期對內部環境風險隱患進行排查,對環境風險隱患登記、報告、治理、評估、銷號進行全過程管理,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生態環境部門要定期對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情況開展巡查監督,督促企業落實重金屬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按照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部署要求,動態更新涉重金屬排放企業數據庫,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19.加強涉重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監督涉重金屬企業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重金屬固體廢物送往第三方的固廢處理機構進行集中處理。要求涉重金屬企業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按照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綜合利用,安全貯存,逐步消化。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電鍍)行業廢渣優先考慮資源化回收再利用,對無法再利用、屬危險廢物的,移交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含重金屬廢棄物的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八)加強重金屬監察執法能力建設
20.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強化執法裝備和人員隊伍的建設,加快推進重點防控企業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提高對企業的在線監測水平,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實現對重點重金屬企業的實時監控。到2020年,全市重金屬重點防控企業重金屬排放廢水在線監測全覆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加大對電鍍、皮革、印制電路板等重點行業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超標排污、涉重固廢非法轉移等污染違法行為。建立完善重金屬排放企業監督性監測和檢查制度,實施全指標的監督性監測和穩定達標排放管理,增加對重點企業的監督性監測的頻次,落實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九)加強重金屬污染監測預警
21.深入實施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強化廢氣和土壤重金屬監測設備的配置和技術隊伍建設,拓展地表水水質、土壤和大氣的重金屬監測項目。2020年底前,市環境監測站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市域內全覆蓋、飲用水源重金屬監測指標的全覆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參與〕
22.優化調整現有重金屬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立區域重金屬污染監測網絡、農產品產地重金屬監測網絡、重金屬污染健康監測網絡。加強對重金屬重點防控區的污染源及其周邊水、氣、土壤、農作物、食品、人體重金屬相關指標的跟蹤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參與,各鎮街(園區)落實〕
23.開展特征重金屬指標自動監測。加快推進受重金屬影響的敏感河流、交接斷面和麻涌鎮、虎門鎮、長安鎮、沙田鎮等4大重點防控區域及其排污受納水體下游區域等的河流監測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鎮街(園區)落實〕
(十)完善監管制度及長效機制
24.對涉重金屬企業實施許可證管理。依托東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涉重企業環境監測數據、污染普查數據、近三年原料消耗、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環境影響評價和相關行業排污許可技術規范等情況,對各企業重金屬排放量進行核定,發放排污許可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園區)落實〕
25.健全環境監管聯動機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加強協作,統一法律適用,不斷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依法懲治環境犯罪行為。加強多部門聯合監管,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綜合運用工藝技術、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標準,依法依規嚴格監管,加快推動落后和過剩產能退出。上下級生態環境部門之間及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司法、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之間加強聯動,實現信息共享,形成執法合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各鎮街(園區)落實〕
26.完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與責任追究。根據《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及國家、省、市部署,推動重金屬重點行業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推廣典型重金屬污染造成人群健康和生態損害鑒定評估技術,建立健全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對環境損害行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參與,各鎮街(園區)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協調聯動機制
強化東莞市重金屬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的統籌領導作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重金屬污染防治和控制的方針政策,確保本年度實施方案各項任務得到有效落實。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部署、組織和指導我市各職能部門開展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并將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同時各鎮街(園區)要積*配合。
(二)明確責任分工,落實責任追究機制
貫徹落實《省規劃》《市規劃》的各項任務,明確各鎮街(園區)和相關部門責任,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因重金屬污染造成群發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屬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追究責任,并對該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立項、審批、驗收、生產和監管全過程進行追查,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責任,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加大資金投入,確保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完善資金投入機制,整合利用好現有相關專項資金,拓寬資金渠道,積*爭取國家、省財政資金支持。市財政、各鎮街(園區)財政部門逐步加大對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配合有關部門鼓勵和吸納社會資金投入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發揮好資金效益,確保我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
(四)加強科普教育和新聞宣傳
制定重金屬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實施方案,制作通俗易懂的科普宣傳材料,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多種新聞媒介,對重金屬危害、預防、控制、治療和愈后防護等方面加大宣傳力度。同時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維護社會穩定。
五、責任分工
(一)市生態環境局:統籌、監督全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開展全市重金屬污染排查評估;對涉重金屬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開展重金屬重點防控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土壤和農田重金屬污染修復試點示范項目;妥善解決重金屬污染場地問題;強化環境執法力度,開展全市“整治重金屬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建立重金屬防治體系和污染事故應急體系;制訂各類型重金屬污染修復技術規范和驗收規范;組織開展重金屬污染防治科普宣傳教育活動。
(二)市發展改革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積*配合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對重點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協助開展重金屬污染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四)市科技局:依托科技專項,大力支持重金屬污染防治等關鍵技術基礎研發和轉化應用,推動開展適宜我市的污染修復關鍵技術研究。
(五)市財政局:負責安排環保專項資金,并逐步加大對重金屬污染監測能力和在線監控能力建設資金投入力度;協助有關部門制訂重金屬污染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經濟激勵政策。
(六)市自然資源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結合土壤環境質量,加強收回、收購、轉讓和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嚴格建設用地審批。
(七)市農業農村局:指導生產者按照國家、省制訂的有關標準和規范使用農藥、飼料;加大生態農業推廣力度。
(八)市衛生健康局:加大職業健康體檢機構的能力建設,參與重金屬污染事故醫療應急及救治工作;制定重金屬污染危害人體健康事件發生時的醫療設備與藥品儲備計劃和清單;協助生態環境部門編印重金屬健康危害與防護宣傳手冊;組織開展重金屬危害和衛生防護科普宣傳。
(九)市司法局:加強法規制定的組織和指導,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研、論證、起草和協調工作;依法強化環境執法監督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在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過程中,因法律法規適用產生的爭議和矛盾。
(十)市應急管理局:加強指導、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的涉及重金屬污染排放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各鎮街(園區):將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總體工作安排,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實施時間節點等,切實推進各項工作。做好宣傳、培訓、指導工作,督促企業落實重金屬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附件:1.淘汰重金屬污染企業清單
2.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清單
3.實施清潔化改造重點企業清單
4.電鍍園區升級改造項目清單
5.電鍍行業污染防治技術示范項目清單
6.土壤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項目清單
7.重金屬監測能力建設項目清單
附件.docx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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