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為了保障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質量和使用功能,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建(構)筑物中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檢測、驗收及維護保養,不適用于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等生產和貯存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檢測、驗收及維護保養。
1.0.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檢測、驗收及維護保養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基本規定
2.1 質量管理
2.1.1 系統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本標準附錄A劃分。
2.1.2 系統的施工應按設計要求編寫施工方案,施工現場應具有必要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驗制度,建設單位應組織監理單位進行檢查,并按本標準附錄B的規定填寫有關記錄。
2.1.3 系統施工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 系統圖、設備布置平面圖、接線圖、安裝圖、聯動控制邏輯設計文件等經批準的消防設計文件,系統設備的現行國家標準、系統設備的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應齊全;
2 設計單位應向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明確相應技術要求;
3 系統設備、組(配)件以及材料應齊全,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應能夠保證正常施工;
4 與系統施工相關的預埋件、預留孔洞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5 施工現場及施工中使用的水、電、氣應能夠滿足連續施工的要求。
2.1.4 系統的施工應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
序號 | 檢測標準 | 檢測對象 | 檢測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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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標準 | 火災警報裝置檢測參數 | 布設 |
1、項目招投標:出具權威的第三方CMA/CNAS資質報告;
2、上線電商平臺入駐:質檢報告各大電商平臺認可;
3、用作銷售報告:出具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讓消費者更放心;
4、論文及科研:提供專業的個性化檢測需求;
5、司法服務:提供科學、公正、準確的檢測數據;
6、工業問題診斷:驗證工業生產環節問題排查和修正;
1、電話溝通、確認需求;
2、推薦方案、確認報價;
3、郵寄樣品、安排檢測;
4、進度跟蹤、結果反饋;
5、出具報告、售后服務;
6、如需加急、優先處理;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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