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以下簡稱使用說明書)的基本要求和編制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編制非消費品的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注:編制消費品使用說明書按GB 5296.1—1997《消費品使用說明―總則》執行。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第1部分:標準編寫的
基本規定
GB 5296.1—-1997消費品使用說明總則3基本要求
3.1當需要時必須編制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是交付產品的組成部分。
3.2使用說明書應明確給出產品用途和適用范圍,并根據產品的特點和需要紿出主要結構,性能、型式,規格和正確吊運、安裝、使用、操作、維修、保養和貯存等方法,以及保護操作者和產品的安全措施。詳細內容見附錄A(標準的附錄)。
3.3對涉及環境和能源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應規定必要的保護環境和節約能源方面的內容。
3.4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性質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應包括注意事項、防護措施和發生意外時緊急處理辦法等內容。
3.5當產品結構,性能等改動時,使用說明書的有關內容必須按規定程序,及時作相應修改。生產廠應向用戶提供和產品對應的說明書。
3.6使用說明書可按產品型號編制,也可按產品系列,成套產品編制;按系列、成套產品編制時,其內容和參數不同的部分必須明顯區分。
復雜產品和成套設備可按功能單元、整機分別編制使用說明書,再按產品型號,用途組合成系統的使用說明書。
3.7冶金、礦產,建材、化工等原材料類產品及用于主機廠配套的元器件等產品,若其質量證明書、產品手冊等技術文件能滿足用戶對使用說明書的需要時,可用其代替使用說明書。
3.8對安全限制有要求或存在有效年限的產品應提供產品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儲存期。3.9應標明使用說明書的出版日期(GB 5296.1—--1997中4.10)。
序號 | 檢測標準 | 檢測對象 | 檢測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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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 試驗前檢查 |
1、項目招投標:出具權威的第三方CMA/CNAS資質報告;
2、上線電商平臺入駐:質檢報告各大電商平臺認可;
3、用作銷售報告:出具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讓消費者更放心;
4、論文及科研:提供專業的個性化檢測需求;
5、司法服務:提供科學、公正、準確的檢測數據;
6、工業問題診斷:驗證工業生產環節問題排查和修正;
1、電話溝通、確認需求;
2、推薦方案、確認報價;
3、郵寄樣品、安排檢測;
4、進度跟蹤、結果反饋;
5、出具報告、售后服務;
6、如需加急、優先處理;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