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
本歐洲標準適用于預定用于鐵路機車車輛上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EMC輻射和抗擾性。考慮的頻率范固從直流(d.c)至.400GHz。日前,對于高于1GHz的頻率,尚未確定試驗。試驗的用途應取決于特定的設備,其配置、端口、技術及其工作條件。
本標準考慮了鐵路機車車輛的內部環境、鐵路的外部環境和來白設備,如:手持式無線電發射機刈設備的干擾。
如果一個端口預定用于發射和接收無線電通信,那么在通信頻率方面,本標準中的輻射和抗擾性限制則不適用。
本標準不適用于設備起動或停機時的瞬間輻射。
本標準的目的是確定電磁輻射的限制和測試方法以及與傳導和輻射干擾有關的抗擾性試驗要求。
這些限制和試驗有基本的電磁兼容性要求。
現已選定輻射要求,以確保在鐵路機車車輛上正常運行的設備所產生的干擾不得超過一個等級,這可以防止其它設備按預定的操作。
同樣,現已選定抗擾性要求,以確保機車車輛設備的抗擾性在一個合適的等級。
然而,這些等級不包括*端情況,在任何位置,存在*低的可能性就可能發生*端情況。應規定與本標準有偏差的特定要求。
所考慮的每一個端口都規定了試驗要求。
這些具體規定是 EN50121-1一般規定的附加規定。
序號 | 檢測標準 | 檢測對象 | 檢測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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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軌道交通 - 電磁兼容 - 第3-2部分: 機車車輛 - 裝置 EN 50121-3-2:2016 7 | 機車車輛裝置 | 輻射騷擾SAC(30MHz~1GHz) | |
2 | 軌道交通 電磁兼容 第3-2部分:機車車輛 設備 | 機車車輛裝置 | 交流或直流輔助電源端口傳導發射 | |
3 | 鐵路設施 電磁兼容性 第3-2部分:鐵道車輛 設備 | 機車車輛裝置 | 交流或直流輔助電源端口傳導發射 | |
4 | 軌道交通 電磁兼容 第3-2部分:機車車輛 設備 | 機車車輛裝置 | 信號和通信、過程測量和控制端口傳導發射 | |
5 | 鐵路設施 電磁兼容性 第3-2部分:鐵道車輛 設備 | 機車車輛裝置 | 信號和通信、過程測量和控制端口傳導發射 | |
6 | 軌道交通 - 電磁兼容 - 第3-2部分: 機車車輛 - 裝置 EN 50121-3-2:2015 表1/1.2 | 機車車輛裝置 | 公用交流電源輸出端口總諧波畸變 |
1、項目招投標:出具權威的第三方CMA/CNAS資質報告;
2、上線電商平臺入駐:質檢報告各大電商平臺認可;
3、用作銷售報告:出具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讓消費者更放心;
4、論文及科研:提供專業的個性化檢測需求;
5、司法服務:提供科學、公正、準確的檢測數據;
6、工業問題診斷:驗證工業生產環節問題排查和修正;
1、電話溝通、確認需求;
2、推薦方案、確認報價;
3、郵寄樣品、安排檢測;
4、進度跟蹤、結果反饋;
5、出具報告、售后服務;
6、如需加急、優先處理;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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