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密閉式燃燒的燃氣采暖熱水爐(以下簡稱器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及其參數,材料、結構和安全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警示和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熱輸入小于等于70kW,*大采暖工作水壓小于等于0.3MPa,工作時水溫不大于95 ℃,采用大氣式燃燒器或風機輔助式燃燒器或全預混式燃燒器的采暖熱水兩用的器具,也適用于單采暖器具。
本標準不適用于以下器具:
---自然排氣煙道式、室外型器具;
---冷凝式器具;
---容積式器具;
---在同一外殼內采暖和熱水分別采用兩套獨立燃燒系統的器具,包括兩者有共同煙道的器具。
本標準5.3.8,5.4.3,5.5.1,5.5.2,6.2.1,6.3.4,6.4.4,6.5.3.2,6.5.5.1a)、b)、d),6.5.5.2a)、b)、c)、d)、e),6.5.7.3a)、b),6.6.2,6.8.2,9.1.1犱),9.1.2,9.2.1,9.2.2和附錄犉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修改采用EN483:1999《燃氣中央采暖爐 額定熱輸入小于等于70kW 的C 型爐》(英文版)和EN625:1996《燃氣中央采暖爐 額定熱輸入小于等于70kW 兩用爐的生活熱水技術要求》(英文版)。
為方便比較,在資料性附錄A 中列出了本標準與修改采用的歐洲標準的條款對照一覽表。
由于我國法律要求和工業的特殊需要,本標準在采用該兩歐洲標準時進行了修改。在附錄B 中給
出了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的一覽表以供參考。
本標準刪除了EN483:1999中以下內容:
1) 附錄A:歐洲共同體各國產品分類及供氣條件;
2) 附錄B:特殊國家條件;
3) 附錄E:試驗條件匯編;
4) 附錄K:標識示例;
5) 附錄N:C6型鍋爐給氣和排氣管道的要求和試驗方法;
6) 附錄Z:EN483與歐盟指令主要要求的條款對照表;
7) 器具*大采暖工作水壓為6kg的相關內容。
本標準附錄D、F、G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A、B、C、E、H、I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鎮燃氣標準技術歸口單位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廣州迪森家用鍋爐制造有限公司,國家燃氣用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阿里斯頓熱能產品(中國)有限公司、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海爾熱水器有限公司、北京依咪娜貿易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熱技術有限公司、廣東萬家樂燃氣具有限公司、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艾歐史密斯(中國)熱水器有限公司、深圳市海頓熱能技術有限公司、法羅力熱能設備(中國)有限公司、八喜熱能技術(天津)有限公司、美的集團有限公司、櫻花衛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前鋒電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威能(北京)供暖設備有限公司、諸暨凱姆熱能設備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樓英、王啟、張金環、任志、閆小勤、李偉、高學杰、仇明貴、鐘家淞、鞠平、邱國利、龐曉輝、王相雪、鄭儀軍、黃國金、程永忠、王君、蔡順德。
序號 | 檢測標準 | 檢測對象 | 檢測項目 | |
---|---|---|---|---|
1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包裝 | |
2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壓力測試部位 | |
3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噪聲 | |
4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密封性 | |
5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待機狀態風機停止時,常明火點火燃燒器的功能 | |
6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控制裝置 | |
7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材料 | |
8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標志 | |
9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氣流監控裝置 | |
10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燃氣采暖熱水爐 | 溫控器和水溫限制裝置 |
1、項目招投標:出具權威的第三方CMA/CNAS資質報告;
2、上線電商平臺入駐:質檢報告各大電商平臺認可;
3、用作銷售報告:出具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讓消費者更放心;
4、論文及科研:提供專業的個性化檢測需求;
5、司法服務:提供科學、公正、準確的檢測數據;
6、工業問題診斷:驗證工業生產環節問題排查和修正;
1、電話溝通、確認需求;
2、推薦方案、確認報價;
3、郵寄樣品、安排檢測;
4、進度跟蹤、結果反饋;
5、出具報告、售后服務;
6、如需加急、優先處理;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