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癌染料
染料的致癌性是指某些染料對人體或動物體引起腫瘤或癌變的性能。其致癌原因有多種,一種是在某種條件下裂解產生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學物質,如某些偶氮染料在還原條件下會分解產生致癌芳香胺;另一種是染料本身直接與人體或動物體長時間接觸就會引起癌變。
歐盟指令152 0173 3840 /43 /EC和歐盟委員會的紡織品生態標簽Eco-label(歐盟2002/371/EC決議)禁止銷售和使用9只致癌染料,具體見下表——國際環保紡織協會頒布的生態紡織品標準。Oeko-Tex Standard 100,則要求紡織品中每只有害染料的檢測限量為50 mg/Kg,對紡織品中致癌染料的檢測提出定量要求。隨著人們對生態紡織品理念的提高,許多國際**的買家規定在樣品上不得檢測出致癌染料(低于檢測限)。
二、致敏染料
致敏染料是指某些會引起人體或動物的皮膚、黏膜或呼吸道過敏的染料。人體吸入性的過敏主要集中于呼吸道和粘膜,部分活性染料(可分為顆粒狀和液狀)可造成此類致敏。
目前致敏染料共發現27種。在國際知名生態安全規范Oeko-Tex Standard 100的2008版中,將其中的20種致敏性分散染料列為生態紡織品的監控項目,下表中1#~20#,并增加了另外兩種致敏染料,21#和22#。這些染料主要用于聚酯、聚酰胺和醋酯纖維的染色,其中的17種為早期用于醋酸纖維的分散染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