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RoHS認證"又稱“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于2006年版本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聯合部長令第39號),要求對電子信息產品(EIP)中有毒有害物質(
國RoHS配套檢測標準
標準編號 | 等同采用IEC標準 | 標準中文名稱 | 與標準(GB/T 26125)主要差異 | 實施日期 |
GB/T 39560.1-2020 | IEC 62321-1:2013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1部分:介紹和概述 | 基本無變化 | 2021年7月1日 |
GB/T 39560.2-2020 | IEC 62321-2:2013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2部分:拆解、拆分和機械制樣 | 基本無變化 | 2021年7月1日 |
GB/T 39560.301-2020 | IEC 62321-3-1:2013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3-1部分:X射線熒光光譜法篩選鉛、汞、鎘、總鉻和總溴 | 主要差別在于對樣品的無損制樣過程中要考慮樣品形狀是否規則,整個區域的平整度,表面粗糙度和已知的物理結構 | 2021年7月1日 |
GB/T 39560.6-2020 | IEC 62321-6:2015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6部分:氣相色譜-質譜儀(GC-MS)測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 | 新增檢測方法IAMS | 2021年7月1日 |
GB/T 39560.701-2020 | IEC 62321-7-1:2015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7-1部分:六價鉻 比色法測定金屬上無色和有色防腐鍍層中的六價鉻[Cr(VI)] | 刪除斑點法;對結果的陰陽性判定基準變得相對寬松 | 2021年7月1日 |
GB/T 39560.4-2021 | IEC 62321-4:2013+AMD1:2017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4部分:CV-AAS、CV-AFS、ICP-OES和ICP-MS測定聚合物、金屬和電子件中的汞 | 新增熱解析金汞齊化系統方法 | 2022年5月1日 |
GB/T 39560.5-2021 | IEC 62321-5:2013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5部分:AAS、AFS、ICP-OES和ICP-MS法測定聚合物和電子件中鎘、鉛和鉻以及金屬中鎘、鉛的含量 | 新增總鉻的測試要求及添加了一種新的檢測方法(AFS) | 2022年5月1日 |
GB/T 39560.702-2021 | IEC 62321-7-2:2017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7-2部分:六價鉻 比色法測定聚合物和電子件中的六價鉻[Cr(VI)] | 增加樣品分類,改進前處理方法,并調整了檢出限 | 2022年5月1日 |
GB/T 39560.8-2021 | IEC 62321-8:2017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8部分:氣相色譜-質譜法(GC-MS)與配有熱裂解/熱脫附的氣相色譜-質譜法(Py/TD-GC-MS)測定聚合物中的鄰苯二甲酸酯 | 新增章節,針對7項鄰苯提出測試方法 | 2022年5月1日 |
電器電子產品企業可根據產品類型,選擇相應的認證模式,各認證模式的要素如下:
認證模式 | 樣品檢測 | 初始工廠檢查 | 獲證后監督 | 適用產品 | ||
送樣 | 抽樣 | 符合性聲明 | ||||
模式一 | √(型式試驗) | √ | √ | 部件及元器件產品、材料產品 | ||
模式二 | √ | √ | √ | 部件及元器件產品 | ||
模式三 | √(優化檢測) | √ | √ | 整機類和組件類(復雜產品) | ||
模式四 | √ | √ | √ | √ | 本規則范圍內的所有產品 |
適用范圍
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在國內銷售的電器電子產品必須按照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標注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簡稱“中國RoHS標識”)以明示其含有的有害物質、含量及其所在部件。
管理辦法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的限制使用采取目錄管理的方式,被列入到達標管理目錄中的電器電子產品必須滿足相關國家標準的限量要求。目前被列入達標管理目錄的產品有電冰箱、空調、洗衣機、電熱水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電視機、監視器、微型計算機、移動電話和電話單機12類電器電子產品。
檢測項目
(1)鉛(Pb)及其化合物;
(2)鎘(Cd)及其化合物;
(3)汞(Hg)及其化合物;
(4)
(5)
(6)
(7)國家規定的其他有害物質。
產品名稱 | 檢測項目 | 檢測標準 |
電子電氣產品 |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