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通則
1.1 適用范圍
1.1.1本指南適用于船舶和海上設施用下列設備的型式認可試驗:
一用于控制、保護、安全、監(jiān)測、報警和內部通信的所有設備(包括電氣、
電子和可編程設備);
一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
一其他低壓電氣設備和電子設備";一航行設備和無線電通信設備及系統(tǒng)。
1.1.2按照本指南進行的計算機型式認可試驗,實際上只是對其硬件的考核,對其軟件僅限在性能試驗中的功能檢查。如果必要應另外進行其軟件的認可。
1.1.3航行設備和無線電通信設備及系統(tǒng)的型式認可試驗應按!照本指南第4章的要求進行。
1.1.4 本指南未規(guī)定的設備,如防爆設備、電纜、燈具等應符合本社規(guī)范或本社接受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
1.2定義
1.2.1下列定義適用于本指南:(1)受試設備(EUT)
為進行型式認可試驗而指定的設備樣機,包括使該設備功能完整化的任何輔助部件和系統(tǒng),例如制冷、加熱和機械減振器等。
(2)性能試驗
為證實設備符合其設備標準(技術條件)所有性能要求的全面試驗。(3)性能檢查
為證實設備符合其設備標準(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主要性能要求的部分試驗。(4)功能試驗
為證實設備符合其設備標準(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運行功能的試驗。相比一個完整的性能試驗,功能試驗是一個簡化的試驗,其足以驗證受試設備經環(huán)境測試后功能
序號 | 檢測標準 | 檢測對象 | 檢測項目 | |
---|---|---|---|---|
1 | 純電池動力船舶檢驗指南 GD22-2019 7.2.1 | 純電池動力船舶用蓄電池單體 | 蓄電池單體檢驗(型式試驗)要求 |
1、項目招投標:出具權威的第三方CMA/CNAS資質報告;
2、上線電商平臺入駐:質檢報告各大電商平臺認可;
3、用作銷售報告:出具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讓消費者更放心;
4、論文及科研:提供專業(yè)的個性化檢測需求;
5、司法服務:提供科學、公正、準確的檢測數(shù)據(jù);
6、工業(yè)問題診斷:驗證工業(yè)生產環(huán)節(jié)問題排查和修正;
1、電話溝通、確認需求;
2、推薦方案、確認報價;
3、郵寄樣品、安排檢測;
4、進度跟蹤、結果反饋;
5、出具報告、售后服務;
6、如需加急、優(yōu)先處理;
1、檢測行業(yè)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