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五金配件 鎳釋放量的測定(GB/T 22866-2008)》修改采用EN 1811:1998《對直接插入并長期接觸皮膚的制品中鎳的釋放量參考測試方法(英文版)。本標準與EN 1811:1998相比,差異如下:a)試劑中增加鎳標準溶液;b)儀器和裝置中增加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具有石墨爐原子化裝置)和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j譜儀的儀器工作參考條件;c)鎳的測定中細化了繪制工作曲線和試樣溶液中鎳的測定兩個步驟;d)刪除原資料性附錄D、附錄E。《皮革五金配件 鎳釋放量的測定(GB/T 22866-2008)》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皮革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52)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嘉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沈兵、來燕芳、王練、朱洪敏、張萌萌。
序號 | 檢測標準 | 檢測對象 | 檢測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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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直接和長時間接觸皮膚的產品中鎳釋放量的基準試驗方法 BS EN 1811-2011 | 皮革五金配件 | 鎳 | |
2 | 皮革五金配件 表面噴涂層技術條件 | 皮革五金配件 | 外觀 | |
3 | 皮革五金配件 表面噴涂層技術條件 | 皮革五金配件 | 硬度 | |
4 | 皮革五金配件 表面噴涂層技術條件 | 皮革五金配件 | 耐腐蝕性 | |
5 | 皮革五金配件 表面噴涂層技術條件 | 皮革五金配件 | 厚度 | |
6 | 皮革五金配件 表面噴涂層技術條件 | 皮革五金配件 | 附著力 | |
7 | 皮革五金配件 表面噴涂層技術條件 | 皮革五金配件 | 外觀 | |
8 | 皮革五金配件 電鍍層技術條件 | 皮革五金配件 | 外觀 |
1、項目招投標:出具權威的第三方CMA/CNAS資質報告;
2、上線電商平臺入駐:質檢報告各大電商平臺認可;
3、用作銷售報告:出具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報告,讓消費者更放心;
4、論文及科研:提供專業的個性化檢測需求;
5、司法服務:提供科學、公正、準確的檢測數據;
6、工業問題診斷:驗證工業生產環節問題排查和修正;
1、電話溝通、確認需求;
2、推薦方案、確認報價;
3、郵寄樣品、安排檢測;
4、進度跟蹤、結果反饋;
5、出具報告、售后服務;
6、如需加急、優先處理;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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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